资源税改革“试水” 后续将有四大难点
14.02.2016 13:13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近日,有消息称,作为税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资源税整体改革方案已经上报,主管部门将在2016年研究开征水资源税的试点工作。作为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我国将水资源纳入征税范围应该是顺理成章的。
但是,水资源费改税和其他资源税改革一样,同样涉及税费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税价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稀缺水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级差收益的调节、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除水资源外,资源税改革还涉及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不可再生的重要能源,在后续改革中将面临四大难点:地方政府对资源税改革态度不一,社会上普遍认为“税和费只能存其一”,资源价格与税费关系,开征资源税的目的界定不清晰。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4.02.201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