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房产赠与无需公证 每平省40元公证费
20.07.2016 10:10
本文来源: Lnd.Com.Cn
日前《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正式废除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琦报道 目前,在沈阳办理房产赠与,不再需要赠与公证书,赠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即可。这样一来,可节省每平方米40元的公证费。
日前《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被废除,这意味着,沿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也随之作废,在办理继承、赠与房产登记事项时,可省略掉部分公证的环节。
以往,在办理二手房赠与时,办事双方需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而办理此手续的费用为每平方米40元,而后到房屋登记中心缴纳契税,双方持公证书、完税证明、房产证等相关要件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赠与手续。
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表示,目前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不再需要赠与公证书,只需要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即可。这不仅简化了办事的流程,同时节省了每平方米40元的公证费。
而根据规定,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这8类人群办理房产赠与,只需缴纳3%的契税。对此,沈阳市房产部门表示,亲属之间办理赠与手续,需要对其关系进行公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可到沈阳市公证处,也可到户口所在区公证处,亲属关系公证每件收费80元。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办理房产继承仍需要公证。对此,沈阳市房产部门解释,赠与属自愿行为,双方能同时到场办理,而继承不同,很可能有一方无法到场,而且继承人是按序划分的,受诸多因素影响,房产继承的关系更为复杂,处理不当就会产生财产纠纷。
本文来源: Lnd.Com.Cn
20.07.2016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