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民政局全力以赴做好安全防汛度汛应急准备工作

24.06.2016  15:53

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葫芦岛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召开了相关人员参加的防汛工作会议,传达市会议精神,布置民政系统防汛工作。

一、早动手,早部署,把防汛救灾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

进入汛期以来,市民政局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救灾应急准备会议精神,并按照会议要求,多次召开部门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精心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细化分解救灾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加强领导,组织工作组对救灾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为做好防汛救灾救助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修订,有针对性地开展救灾演练

制定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计划,对组织领导机构进行了重新核定,明确减灾委作为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救助的组织领导机构。目前,市本级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完成初稿,待省级预案下发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即可下发。同时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下发了《关于调整减灾委员会领导成员的通知》,调整了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和市民政局应急分队成员,确认了联系方式,明确了任务分工,保证一有情况能够立即行动。各县(市)区组织重点村结合预案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演练,进一步熟悉预案。

三、认真做好汛期救灾应急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汛期值班制度。确定专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值班,建立了防汛值班表,确保遇到灾情后在第一时间掌握、上报灾情,对需要救助的灾民及时给予救助。

二是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了村以上灾害信息员数据库,明确了通信联系方式,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建立了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协同应对,实现了自然灾害提前预警预报。对易灾区的群众提前做好避险转移工作,使受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保持传统通信手段畅通的同时,还建立了葫芦岛市救灾工作QQ群和救灾工作微信群,波灾部分灾情管理人员交流微信群,多种手段加强信息沟通。

三是清理现有救灾物资,掌握储备情况。认真落实2014年制定的《葫芦岛市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对全市救灾储备物资品种、规模、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范。对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一次清理统计。目前,全市(不含绥中县)储备的灾民生活物资主要包括棉帐篷、单帐篷、救灾棉被、棉褥子、棉衣、军大衣、单衣、雨衣件、胶鞋、雨靴、便携发电机。

四是加强市县两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为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各县(市)区建立了汛期灾民安置点236个,确保因灾转移群众第一时间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五是做好车辆准备工作。救灾物资储备库有一台长城皮卡小货车,可以保证少量救灾物资短程调运下拨和下乡查灾,以缓解没有专门查灾车辆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着手进行县(市)区级灾害信息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政灾害信息员管理能力和救灾、报灾应急反应能力,做好汛期救灾准备工作,拟定在6月底前,组织一次县级灾害信息员培训,进一步熟悉灾情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的业务。

二是加强救灾专业队伍建设。市民政局已与葫芦岛蓝天救援队建立了工作联系,救援队现有志愿者队伍400余人,正式专业队伍15人,一旦发生灾情,将协助做好救灾应急救助工作。

三是市、县(市)区两级建立并完善救灾物资协议储备、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制度。对粮油、矿泉水、方便食品等有保质期、不宜长期储备的救灾物资确定了协议储备定点商家,一旦发生灾情需要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

四是扩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完成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任务。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和分级负责原则,尽快补充、储备防汛物资。市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采购救灾物资,充实救灾物资储备,保证灾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