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化明副省长赴铁岭市昌图县检查粮食收购工作

10.02.2015  19:28

      1月15日,赵化明副省长一行赴铁岭市昌图县辽粮集团昌图粮食储备库检查临储玉米收购工作。

      国家为保障粮食市场稳定,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2014年11月25日在东北地区实行临储玉米收购政策。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2014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由中储粮辽宁分公司牵头,辽宁省农委、农发行辽宁省分行为成员单位,成立了辽宁省国家临储玉米收购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开展2014年临储玉米收购工作。我省实施临储玉米收购政策以来,本着“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目前全省分三批,先后确定公布了114个委托收购点,89个租赁收储点,共计203个收储库点,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目前,在昌图县境内先后确定了14个收储库点。辽粮集团昌图粮食储备库作为第一批确定的委托库点,依据中储粮辽宁分公司、省农委、省农发行的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向广大粮农发布质价信息,公布收购承诺书和八项便民服务措施,本着“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开秤以来,日均入库量在3000吨以上,有效解决了昌图地区农民卖粮难的问题。

      赵化明副省长一行,在辽粮集团昌图粮食储备库分别听取了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辽宁分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关于我省启动临储玉米收购政策以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实地查看验质、过磅检斤、结算、烘干、入库等收购环节后,赵化明副省长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督促、协调地方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中储粮公司开展临储玉米收购工作,组织引导当地农民有序售粮,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督促和指导本地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中储粮辽宁分公司、省农委、省农发行要依据国家确定收储库点的有关要求,在确定公布前三批收储库点的基础上,针对产粮大县要及时增设收储库点,扩大布点范围,满足农民售粮的需要。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加大对各类粮食收储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对临储玉米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省政府副秘书长葛海鹰,省农委、省财政厅、中储粮辽宁分公司、铁岭市政府,昌图县委、县政府,省粮食集团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编辑:王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