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仪超温被罚款17万
彩超诊断仪、X光机、心电图机、血压计、生化分析仪,如果这些产品质量上不符合规范,带“病”上岗,会对患者有多大影响?昨日,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曝光了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5年第2期)中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不合格产品涉及彩超诊断仪、便携式吸痰器、气管切开插管、一次性鼻氧管,甚至医用外科口罩等。
由苏州中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8月8日生产的彩色全数字超声诊断仪AFS-4000,因超温不符合标准规定,责令整改,罚款17万元。沈阳质监表示,如果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未经检定的医用计量器具,其出具的数据不合法,对患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市民在就诊过程中,有权拒绝使用无“合格标识”的医用计量器具,如发现未加贴检定合格的医用计量器具,可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12365。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对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等32个品种896批(台)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
由苏州贝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吸引器BES-8030A,因收集容器的入口孔不符合标准规定,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396元,罚款1万元。
由江苏江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便携式吸痰器ZH-H11,因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不符合规定,责令整改,没收违法产品,罚款2万元。
由泰州市辉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气管切开插管,因长度不符合规定,责令整改,没收违法产品,罚款2.5万元。
检验单位中有辽宁负责3项检测
记者发现,此次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检验单位也是来自各地器械检测院所。记者看到,检验单位为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的有3项。其中,由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7月25生产的,批号为20140725医用外科口罩,因气体交换不符合标准规定,对其责令整改,没收违法产品,罚款2万元。
沈阳一家医院的部门负责人表示,彩超诊断仪、X光机、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的产地外地居多。辽宁本地产并不多。
沈阳计量测试院医疗室主任张弓介绍,沈阳计量测试院每年周期检定的医院有400百多家,检测的计量器具有两万多台(件),合格率在95%左右。对于检测出来的不合格器具,我们都是现场通知医院,让他立即停止使用,并给出整改时间。同时,将不合格报告送交市质监局,会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器具不过关或致误诊和误治
据了解,医用计量器具是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化验、手术治疗等环节的重要手段和依据。包括X光机、B超、心电图机、血压计、血球计数仪、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胎心仪、验光仪、脑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眼压计等。
医用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如果使用未经检定和检验不合格的医用计量器具,出具报告可能出现错误数据,必然导致错误的诊断和治疗,甚至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后果严重。
沈阳计量测试院工作人员介绍,监护仪如果不准确的话,如报警功能,在该报警的时候不报警,病人如果出现危急情况,医生就有可能对患者的救治产生延误。
正确用医疗设备看“有”和“准”
如何正确识别和使用医疗设备?工作人员表示:总结起来,就是要看医用设备的是否“有”、“准”。“有”是指应查看计量器具的状态运行标识,是否有《医疗仪器计量检定合格证》,看其是否按照要求粘贴,其次要看标识上的有效期,查看医用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准”是指对医用设备检测出的数据要符合国家标准。如孕妇常用到的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如果不合格,也会带来危害。
那么,患者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如何来辨别医疗设备是否合格呢?张弓说,检定合格的贴检定合格标识,上边有“有效期内是合格的”,如果大家看到计量器具有这个合格标识,就证明它是经过检定并且合格的。
这个合格标识直接贴在小型设备的机身上,而对于大型医疗设备,比如CT机,就张贴在CT室的大门上非常显眼的位置上。市民有权拒绝使用无“合格标识”的医用计量器具。
附: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
http://www.cqn.com.cn/news/xfpd/ccgg/dfcc/2015/1080002.html
辽沈晚报、辽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王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