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和不满意评价案件交由区纪委追责
11.04.2016 11:45
本文来源: Lnd.Com.Cn
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4月10日,记者从沈阳市沈河区了解到,为增加解决市民热线96123等群众诉求的效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避免相关部门在问题面前推、等、绕、靠,沈河区将把对超期、不满意评价的案件,报送至区领导、主要责任部门,并交由区纪委进行相应追责。
据了解,沈阳市沈河区成立市民公共服务中心,将所有涉及百姓利益的民生问题全部纳入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解决,群众满意率达到97%。为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标准化办案,沈河区出台相关规定细化民生案件类型、办理时限、办结标准和具体要求。
“包括公共服务事件管理15大类、153小类,公共服务部件管理6大类、120小类,涉及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市容环境、市政公用设施、街面秩序、房屋建筑、社会治安、社会保障、民政事业等273个方面的具体困难和具体问题。”沈河区市民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群众通过市民热线96123投诉道路破损问题,我们必须在3至7个工作日解决,施工扰民问题要在7至15个工作日解决,劳动保障问题要在15至30个工作日解决。”
为提高群众诉求案件的办理效果,沈河区今年将加强建设督查考核体系。沈河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市民热线96123等省市部门交办的案件,我们将建立群众不满意案件跟踪督办和责任部门包保制度,对群众不满意评价的、且被省市部门列入跟踪件的案件,要在考评中给予双倍扣分。而且,我们还将严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区级领导包案制度和对区级领导周报制度,对办理较好、群众满意的案件,及时呈报至区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区纪委;对超期、不满意评价的‘闯红灯’案件,也要同时报送至各级领导、主要责任部门,并交由区纪委进行相应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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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16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