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财物被盗 物业该不该赔?
新闻到底:《 十一辆同品牌吉普一夜遭窃 》
新闻闪回:6月13日上午8时,张先生刚要开车出门,却发现左右窗的玻璃被撬,车里的1万多元现金和20多条烟也不见了。令他惊讶的是,同样停在地下停车场的另外7辆以及停在地上的3辆,共11辆丰田吉普后窗全部被撬,车里的现金、烟以及贵重物品全被盗走。
车子停在自己花钱买的停车位一夜遭窃,车里1万多现金及20多条香烟被盗走,车主向物业公司索赔,车主称“物业公司只答应赔车窗玻璃,别的什么都不赔”。
物业公司回应,车里到底丢了多少东西,无法达成一致,下一步只能走责任鉴定。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海光称,如果确实属于物业公司失责,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所有损失进行赔偿。
6月19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保利双河城小区保利物业办公地。保利物业赵经理表示,物业对于业主车子被撬、物品被盗一事自始至终都是本着负责的态度处理的,“从来没有说过不管不顾的话。”
关于车损因被盗的赔偿问题,赵经理称,所有被撬车辆损坏的玻璃,物业都会进行赔偿。
关于车子里被盗现金和物品的赔偿问题,赵经理表示,首先,这件事情已经报警,属于刑事案件立案;其次,对于车子中到底有多少现金和物品的认定还存在困难,到底丢了多少东西,这个业主和物业无法达成一致;最后,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停车场管理合同中,已经提醒了,为了保证广大业主的权益,请不要将贵重物品放于车辆内。
同时,赵经理还拿出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称合同中明确标出,“如发生车辆被盗窃或被损事件,当事人应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负责跟踪处理,乙方给予积极配合。如责任纠纷,应会同三方(当事人、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可由仲裁部门裁决”。赵经理称,现在只能按照合同中写明的方法进行责任鉴定。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董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