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提前两个月完成2016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省政府工作目标
开展好“转型升级”工作能够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确保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在葫芦岛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作为牵头部门葫芦岛市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转型升级”工作。截止10月27日,全市共办理“转型升级”632户,提前2月完成省政府明确葫芦岛市“转型升级”600户的工作目标。
一、提早部署、明确任务。根据省、市政府“转型升级”工作要求,市工商局采取如下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一是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年初,制定下发了《2016年葫芦岛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意见》及《2016年度葫芦岛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绩效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对“转型升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确定主要转型对象。对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指标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产值较大的制造业和规模较大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应该转型的个体工商户重点引导。三是明确具体工作目标。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及2015年底个体工商户底数,将全市“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到各地区。为了确保目标圆满实现,我市自加压力在省政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将任务增加到650户。
二、突出重点、明确方向。工作要取得成效,工作方向是关键。年初,市工商局在“转型升级”工作上目标清晰、方向明确。一是以建培育库为抓手。确定各地区转型重点行业和具体转型标准,建立地区“转型升级”培育库,推动“转型升级”工作。二是明确转型牵头地区。市工商局根据县(市)区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兴城市、绥中县为 “转型升级” 牵头工作地区,目前这两个地区都已超额完成任务。三是发挥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215家个体工商户药店在换发许可证时统一督促其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导。“转型升级”工作是全市系统性工作,具体的工作基本都在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位的指导、有效的工作措施尤为重要。市工商局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一是政策引导助推转型。将人社、税务、经融等部门的优惠政策通过各基层部门面向社会及时宣传到位。激发“转型升级”热情。二是实施便捷准入服务。指导基层登记部门从名称登记、住所登记等方面为“转型升级”提供便捷准入服务。为前来办理“转型升级”的个体业者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强化督查加强指导。市工商局建议政府将“转型升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督导,每季度进行通报,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加快推动 “转型升级”工作,市工商局充分利报刊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QQ群、微信群等平台连续推送“转型升级”政策宣传信息,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和省政府关于“转型升级”工作的相关政策,树立发展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和主动性。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得个体工商户充分认识到“转型升级”后的企业具有更强的社会影响力,能够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实力,“转型升级”后能够充分享受现有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广泛、到位的工作宣传为我市“转型升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