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人今日赴“2+26”城开展强化督查 根据安排,对每个城市全年将安排25轮次督查

07.04.2017  20:29

   中国环境报记者吕望舒4月6日北京报道 4月6日,也就是环境保护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视频会议的次日,第一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培训就在北京举办。

  4月7日,也就是首期培训的次日,参加第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224人即将赴“2+26”城市,全面开展强化督查工作,推动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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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密度

  每个城市全年安排25轮次督查

  “环保督查就是要深入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推动改善环境质量。

  在6日举办的第一期培训上,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对督查宗旨作出了着重强调。

  此次强化督查可谓阵容强大。

  根据《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参加强化督查的人员由环境保护部统一抽调各省(区、市)业务骨干,组成28个督查组。

  按照安排,每个督查组8人,对“2+26”城市开展驻点督查,两周轮换一次,每个城市全年共安排25轮次。

  此次参加培训的是448位参与第一、二轮督查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此次培训后将为每位参加督查的人员发放执法证,方便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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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重点

  既督企又督政,既公开又追责

  督查的对象是谁?有关负责人在培训中说得很明确:“环保督查不仅是督企,也是督政。

  根据部署,对督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的情况,一方面要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要追究责任。

  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的城市,要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要切实发挥督查震慑效果。

  查什么?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详细解释,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的安排部署、分工落实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

  “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

  “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

  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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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保障

  环境保护部每日为督查组提供相关信息

  依据什么来查?有关负责人告诉参加培训的人员,环境保护部各司局每日将提供“2+26”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名单、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及预测信息、“高架源”自动监测信息和污染物排放量变化信息、“热点网格”监管信息、环境执法监管平台信息、“12369”举报投诉受理信息等。

  同时,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将根据“小散乱污”企业分布、2016年“热点网格”信息,综合确定一批重点检查区域,开展飞行任务。

  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将综合运用可见光、热红外、紫外光谱遥感等,进行遥感监测,及时分析数据,形成报告报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供督查组参考。

  怎么查?精准发力,综合各项信息内容,确定各地督查重点及目标。

  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各督查组应对照环境保护部每日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被督查城市提供的名单,采取随机抽查与‘热点网格’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督查组报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的同时,电子件抄送“2+26”城市环保部门,并督促地方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

  “这其中突出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将编发督办通知,送相关省份环保厅(局),进一步督促落实。要求各地对问题进行书面反馈,逐一销号。”有关负责人说。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