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养儿18载 两次亲子鉴定证实非亲生
12.04.2015 10:31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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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的杨峰,含辛茹苦抚养儿子18年,两次亲子鉴定,却证明骨肉非亲生,男子愤然将妻子告上法庭。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同时女方需赔偿6万元经济损失和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事件 养育18年儿子竟非亲生
1995年2月,曾有过一段短暂婚史的杨峰和李玉兰经人介绍相识,当年7月两人登记结婚。第二年,李玉兰生下一子,取名杨小山。1998年,夫妻俩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 2002年5月份,夫妻俩因故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仍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于2009年复婚。杨峰说,从2011年开始,李玉兰经常猜忌怀疑自己有外遇,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当年7月份,两人开始分居。
杨峰说,两人吵架时,李玉兰曾流露出杨小山并非他亲生的意思。刚开始,他并没有在意,但李玉兰说得多了,还是引起了杨峰的警觉。再一细看杨小山,确实不像自己。
2014年的一天,杨峰带着儿子到大连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所进行亲子鉴定,几天后,鉴定结论出来了。让他最担心的事情出现了,《鉴定意见书》上赫然写着:“排除杨峰与杨小山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
杨峰又细看了下《意见书》的“分析说明”一栏,上面标注:“根据遗传学原理,孩子的全部基因必须分别来源于亲生父母双方。本次检验结果分析,杨峰在11个STR基因座的基因型不符合作为杨小山亲生父亲的遗传基因条件。”看到这里,杨峰犹如五雷轰顶,当场泪如雨下。担心测试不准确,他又重新做了一遍,结论仍然是杨小山非自己亲生。
2014年4月,杨峰委托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的张荣君、董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女方的婚姻关系,同时要求女方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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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5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