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辞退员工未收回钥匙 宿舍出命案老板担责

02.02.2016  15:19

  和平区一面馆职工宿舍发生一起命案,辞退员工用未收回的钥匙潜回宿舍,将另一员工杀害,但却无力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月28日,记者从和平区法院获悉,法院认为提供住宿的面馆老板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被判承担15%的补偿责任。

  2008年3月,胡某雇佣赵某在其面馆当厨师。后来又雇佣李某为案板工(俗称改刀工),并安排他与赵某同住一寝室。后胡某将李某辞退,但因大意,未将宿舍房间钥匙收回,也未更换门锁,结果发生了一场悲剧。

  2011年12月7日,李某用钥匙打开门锁进入房间,抢劫赵某财物后将其杀害。李某被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但附带民事赔偿成了“法律白条”。赵某亲属将雇主胡某告上法庭,要求代李某赔偿。

  赵某亲属认为,胡某作为赵某的雇主,应尽到提供住宿地安全保障的义务。胡某未认真审查核实李某的真实身份(李某有前科,用假身份证)就安排与赵某共住一室,且在解雇李某后不收回或更换房间钥匙,给李某实施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胡某应承担责任。

  胡某辩称,李某行凶时已经不是雇员,雇主不应为以前雇员的法行为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胡某在辞退雇佣员工后,未能收回住宿房屋钥匙,亦未及时更换门锁,对李某入室杀害赵某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