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厉打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
28.05.2019 19:41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通告》指出,严禁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出租、出借、储存、私藏、携带、走私、使用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发布有关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的制造、买卖信息。
《通告》要求,凡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利用射钉器改制射钉枪等各类枪支及其零部件、子弹,非法持有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炸弹、“二氧化碳气爆装置”等各类物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报告,说明情况,交出非法物品。凡在2019年5月至9月期间,主动交出上述非法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8.05.2019 19:41
沈阳警方开展百日行动“雷霆治爆”
自5月10日起,辽宁频道
辽宁严厉打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
5月29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辽宁频道
沈阳市公安局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新浪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