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口年净流入20万人 35-60岁劳动力占比44%
研究者对东北三省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比较发现,东三省人口从净流入转变为净流出状态。“五普”时净流入36万人,“六普”时净流出200万人。
但辽宁省的情况与东三省整体有所差异,从“六普”数据来看,辽宁省仍然是人口净流入省份,大约年净流入20万人。
但是,如果对比辽宁省“五普”和“六普”可以发现,辽宁省人口聚集能力明显减弱。
2月28日辽宁省社科院发布《辽宁蓝皮书:2016年辽宁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从经济、社会、收入、保障、医药卫生等方面,对2016年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人口方面
辽宁人口仍为净流入
蓝皮书指出,从东北三省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和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比较来看,人口从净流入转变为净流出状态。“五普”时人口净流入36万,“六普”时人口净流出200万人。
但从“六普”数据来看,辽宁省仍然是人口净流入省份,大约年净流入20万人。
两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比值情况,“五普”时辽宁省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值为113:100,而“六普”时辽宁省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值为103:100。这一比值测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辽宁省区域经济对人口的集聚程度。这一比值大于120时被称作强人口集聚地区,大于110小于120被称作中人口集聚地区,大于100小于110被称作弱人口聚集地区,小于100作为人口净流失地区。
解读:对比东三省“人口净流出”的情况,辽宁人口仍为净流入,尤其沈阳、大连这样的城市,人口流入数量大。
35-60岁劳动力占比44%
辽宁的劳动力趋向老化。蓝皮书指出,从辽宁省劳动力的老化程度及趋势来看,2005年18-35岁劳动适龄人口为1101.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26.30%;35-60岁劳动适龄人口为1778.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2.46%。
到2013年,18-35岁劳动适龄人口减少到988.8万人,所占比重降低到23.33%;35-60岁劳动适龄人口增加到1866.6万人,所占比重增加到44.05%。
说明辽宁省劳动力人口以中壮年为主,且年龄构成逐步趋于老化,且老化趋势明显。这不仅影响到辽宁当前经济的社会活动效益,更直接影响到未来的劳动力供给、就业年龄结构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的长久可持续能力。
但是,1982年到2010年间,辽宁从业人员人均受教育年限有明显提高。1982年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86年,到2010年达到9.73年。本科受教育程度的从业人员比重在2000到2010年增幅明显,由2.18%增加到5.48%。
解读:劳动力的素质越高,表明内在资本含量就越大,越能促进经济发展。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
10年上升2.43个百分点
辽宁省2010年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时,0-14岁人口数为4996977人,相对于“五普”时的7393035人减少了2396058人,少年儿童占总人口比重下降到11.42%,15-64岁人口数为34239905人,占总人口比重78.27%,相对于“五普”时的31134171人增加了3105734人。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4509441人,相对于“五普”时的3297206人增加了1212235人。辽宁省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到10.31%,较“五普”时提高了2.43个百分点。
从2013年辽宁省人口分年龄结构分布情况看,60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9.13%,大连、丹东、锦州等市60岁以上人口比重已经超过20%。从人口老龄化速度来看,“六普”数据显示,沈阳市老年人口系数从7.88%上升到10.31%只用了10年的时间。
从全国来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从2000年的6.96%上升到2010年的8.87%,10年只上升了1.91个百分点,而辽宁省10年间却上升了2.43个百分点。
解读:人口老龄化会加大消费性人口比例,降低生产性劳动力人口的比重。目前辽宁省劳动力年龄结构老化现状,要求产业结构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升级转变。
经济方面
财政收入预计2016年上半年企稳回升
蓝皮书指出,2015年是辽宁经济从中高速增长发展阶段转型的一年,但同时也应看到,2015年辽宁物价水平保持平稳,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有所加快,能源消耗量进一步降低,发展环境逐步改善,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多亮点。
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辽宁省与居民生活相关的各项支出不降反升,社会发展仍保持良好势头,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到了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辽宁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新兴服务业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新渠道;推出医改惠民十项重点工作,医保体系改革进一步深化;棚户区改造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反贫困工作进入精细化管理新阶段;简政放权力度空前,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社会治理力度加大。但是,收入分配、人口、就业、医保、社会救助、简政放权以及社会治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然而,经济向好发展必然推动财政收入水涨船高,从2015年1-8月的财政收入走势来看,2015年下半年辽宁省财政收入降幅继续收窄,预计到2016年上半年有望企稳回升。
收入方面
城镇居民收入年初年尾最高
二三季度持平
从2013年第一季度到2015年第二季度的人均收入数据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每年的第二、三季度基本持平,第一季度往往明显高于前一年度任一季度的数值,且具有稳步上升的趋势。如2013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维持在6600元左右,第四季度达到6805.78元,到了2014年四个季度维持在了7200到7400元之间。
辽宁省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呈现随年度递增的趋势。2006年辽宁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69.6元,到了2014年达到29081.8元,名义增长180.5%。
城乡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从各项收入来源的变化角度看,城镇家庭人均年度总收入中,工作性收入在总收入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已经由2008年的59.95%下降到2013年的56.91%,而经营净收入则呈现上升趋势,由2008年的9.37%提高到2013年10.79%。这说明城镇居民家庭在拓宽家庭收入渠道上多倾向于自主创业或者兼业方式。
总体而言,辽宁省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结构以工资性收入为主,以转移性收入为辅,经营净收入占比呈增长趋势。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制度改革
将产生积极影响
《蓝皮书》表示,从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数据看,在绝对值上,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均呈增加趋势。
如2009年国有企业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为30470元,事业单位职工为34004元,机关单位职工为35318元,到了2011年三部门职工平均工资均突破40000元,到了2013年除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44011元以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均超过45000元。
但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方面,三者既存在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自“十二五”时期以来,国有企业、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增幅均呈下降趋势。且同期相比,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由高到低依次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如2012年三者平均工资增幅分别为9.96%、8.32%和5.53%,到了2013年分别为7.82%、6.37%和3.31%。不同之处在于,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有一个先升后降的倒“U”形走势,并在2011年达到最大值17.11%,随后下降到2013年的7.82%。而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基本表现为持续下降趋势。
《蓝皮书》表示,2015年6月开始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降低了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了基本工资比例,有利于优化工资结构,并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等,这些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措施,将对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并有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异
医疗卫生方面
我省医务人员薪酬
占医疗支出比例不足30%
蓝皮书指出,在我省卫生队伍建设方面,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被严重低估。辽宁省医务人员的法定薪酬在医疗支出中的比例不足30%,与其人力资本投入不相适应。
护理人员与基层医务人员收入更低,符合卫生系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尚未建立,新医改以来实施的绩效工资制度在实践中也未能完全实现其政策初衷,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未能得到充分调动。加之医患关系未见明显好转,学生进入医疗卫生行业的意愿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