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全国第9
2014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比表
排名 地区 2014年总额 增速(%)
全国 28844元 9
1 上海 47710元 8.8
2 北京 43910元 8.9
3 浙江 40393元 8.9
4 江苏 34346元 8.7
5 广东 32148元 8.8
6 天津 31506元 8.7
7 福建 30722元 9
8 山东 29222元 8.7
9 辽宁 29082元 7
10 内蒙古 28350元 9
26日,《光明日报》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总结出“2014年31省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排行”,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列第九。
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山东、辽宁这9个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28844元)。其中,上海人均可支配收入数值最高,达47710元。另有22个省区市城镇居民收入未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82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列第九,与2013年排名一致,而2000年我省在这一项的排名是19。按此数字计算,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应为2423元。
央行去年年中发布的《2013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北京人最有钱,人均存款超10万元,而辽宁省居民人均存款为45234.62元,排名居全国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