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辽宁大工匠 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7.02.2017  16:08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我省将每年在工匠技师中培养选拔出省政府命名的100名辽宁大工匠,并给予十项优厚的政策待遇。

  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试点向上增加工匠技师和辽宁大工匠两个层级(以下统称“工匠群体”),技术工人应在企业服务达到一定年限方可参评。

  其中工匠技师由企业自主评定和动态聘用,评定数量和聘用期限由企业自行确定,确保企业生产一线主体工种均有分布。

  全省每年在工匠技师中培养选拔出省政府命名的100名辽宁大工匠。

  工匠技师入选辽宁大工匠后,由企业根据实际实行不少于3年的聘任期,期间由企业实行动态考核,期满后通过业绩评价,可继续参加辽宁大工匠选拔。

  工匠群体将享受10项待遇

  1企业对评定的工匠技师给予聘期内每月不低于3000元的岗位技能津贴(工匠技师岗位技能津贴可计入企业成本在税前列支,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和企业按比例承担)。辽宁大工匠由省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享受省级优秀专家待遇。重点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辽宁大工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鼓励各市对工匠群体在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

  2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鼓励企业在制定分配政策时向工匠群体倾斜。全省定期制定发布工匠技师岗位工资指导价位。引导加大人力资本投资,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3鼓励工匠群体通过技术讲座、巡回授课等带徒传技活动,为省内行业领域培养后备技能骨干,企业可给予相应的课时补助。

  4企业可优先为本企业培养产生的工匠群体建立企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业绩突出的工匠群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仍可继续聘任和享受相应待遇。

  5依托工匠群体,在省内核心产业、骨干企业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技能大师工作站(室),每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20万元支持,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给予10万元支持。

  6支持企业立足岗位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开展的急需、紧缺行业的职业(工种)技师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政府给予培训补贴。支持开展技师培训效果显著、工匠技师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入选单位给予500万元专项支持。

  7根据企业需求聘请国外知名专家来辽开展讲座和技术指导,鼓励企业选派工匠到国内外提升技能。为技术工人技能提升搭建平台,为辽宁产业与国际先进技术接轨创造条件。

  8辽宁大工匠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评委会评审通过,可直接获得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9提高工匠群体的政治待遇,注重在技术工人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及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10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一线岗位流动,具备相应技能操作水平并在本企业技能操作岗位一线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工程技术人员,可参评本企业工匠技师和辽宁大工匠,原专业技术职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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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人获奖 每人奖励10万元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我省首次评选出“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94名,并奖励每位获奖者10万元。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的决定》近日发布,这是我省首次评选“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并进行奖励。此次评出的94人中,有45人来自企业,26人来自高校,其余来自科研院所等单位。

  《决定》指出,近年来,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站在时代发展前列,紧随科技发展前沿,创新求实,攻坚克难,无私奉献,为辽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争一流、创佳绩的杰出代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切实把科技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的优先位置,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激励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高峰、促进科技创新、加速成果转化,积极投身辽宁全面振兴发展实践,省政府决定授予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张勇等94名同志“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奖励每位获奖者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