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贫困人口实施先住院后付费
23.06.2016 08:06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6月22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辽宁将实施精准健康扶贫攻坚战,对贫困人口大病实施医疗费用减免,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省7月底前完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工作,“一户一台账”建档立卡,对贫困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
记者了解到,辽宁将提高贫困居民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贫困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至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贫困居民患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肝癌、儿童脑瘫等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此外,对贫困人口将免费发放扶贫健康卡;配备一名家庭医生。推动贫困家庭与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优先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全面健康体检。
全省7月底前完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核准工作,“一户一台账”建档立卡,对贫困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实施医疗费用减免。对城乡贫困人员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和一般物理降温费。对CT、MRI检查、床位收费、手术治疗和血常规等40项临床检验项目减收20%;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居民持扶贫健康卡实行先住院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的住院治疗费用;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开展健康宣教服务。(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尚志文)
编辑: zfw04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23.06.2016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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