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前辽宁将完成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改革

21.11.2014  14:36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相关解读,透露辽宁人口增长长期稳定在低生育水平。未来,辽宁有望实现常住人口每5万人配置3名计生工作人员,并实现《生育登记单》异地受理、异地打印等目标。

  未来辽宁老龄化程度或全国居首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2010年,辽宁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5.4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11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4。如果考虑到流动人口因素的影响,未来几年辽宁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会跃居全国首位。沈阳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84万人,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增加22万人,年均增长3.1%。

  每5万人至少配3名计生工作者

  2015年底前,辽宁省将完成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机构改革。辽宁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要按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常住人口5万人及以下不低于3名工作人员,每增加2万人增加1名工作人员,其中保证有1名为行政编制人员。

  据悉,从2014年起,沈阳市提高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标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2014年的扶助资金5695万元已全部发放。

  《生育登记单》有望异地受理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手续,拓展、完善《辽宁省生育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发挥网络优势实现《生育登记单》的异地受理和异地打印。《生育登记单》异地受理和异地打印中的“异地”,主要指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的情况(不包括非夫妻双方户籍地的第三方地点),未来有望实现省内异地受理的目标。

(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