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16.06.2015  10:34
网络配图 - 新浪辽宁
来源: n.sinaimg.cn
网络配图

  本报讯 记者李冰报道 今年10月底以前,辽宁省内各市均将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整合,而今年年底前,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也将最终收官。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除上述内容外,《通知》中还提到,包括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以及海域登记等在内,这些职责将全部整合,统一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

  《通知》中提到,省内各市、县(市)政府要以有利于工作衔接、有利于方便群众为原则,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方案。在此基础上,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职责将被整合,统一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针对市与市辖区间的职责划分,各市政府将结合当地实际进行最终确定。

  此外,各市政府还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实际,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并及时整合、归并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服务机构,设置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

  而在搭建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方面,省内各市还将充分利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等资源,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梳理和优化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规范审批要件、明确审批时限,确保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和证件颁发“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通知》中还提到,预计今年年底前,辽宁省内各市将有望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配套相关制度和规范,而在2016年,资料信息的整合工作以及制度保障体系建设也将宣告结束。到了2017年,省内各市还将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从而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依法查询。在今年10月底前,省内各市将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12月底前,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也将最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