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处级女干部60周岁退休 辽宁并非“一刀切”

01.04.2015  13:28

  我省将按国家政策执行正副处级女干部60周岁退休政策。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同时,通知也并非“一刀切”,在政策上留有“口子”: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而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已于3月份收到相关文件,将按国家政策执行,不再另行制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