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03.01.2018  17:43
   

  为集中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全力打造更安全、更高效、更优质的营商环境,辽宁省公安厅决定,从12月22日起至2018年2月20日,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集中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并成立由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大伟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

  辽宁省公安厅明确,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市县公安机关为重点,分为自查自纠和检查考核阶段。12月22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全面清理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受案立案不及时等问题以及刑事和行政积案。2018年1月21日至2月20日为检查考核阶段,将组织异地交叉互检,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蹲点解剖。对专项整治走过场、仍存在严重问题的,省公安厅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追责,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要作出检讨。

  辽宁省公安厅要求,以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措施,最严肃的追责,对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彻底清除影响营商环境的积弊。

辽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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