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打造国库集中支付绿色通道
辽宁省严格遵循财政部顶层设计思想,以安全为中心,兼顾效率,不断创新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打造国库集中支付的绿色通道。
作为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省份之一,辽宁省严格遵循财政部顶层设计思想,以安全为中心,兼顾效率,不断创新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打造国库集中支付的绿色通道。截至2015年11月份,全省省级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方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全流程电子化管理,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上线试点运行,市级支付电子化试点工作启动实施。
筑牢安全防线,保障资金安全
以内控为抓手,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一是开展内控风险评估,查找管理缺陷。辽宁省财政厅以电子化管理理念,对省、市、县、乡四级国库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对包括银行账户管理、支出拨付管理、收入收缴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综合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管理等7大业务流程及24个子流程进行全面疏理和风险评估,重点对制度设计合理性、执行有效性、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可能存在的控制缺陷,识别流程主要风险、关键控制点及相应的控制措施,提出国库管理内控规范意见。二是完善内控机制,规范业务操作。2015年,制发《辽宁省财政国库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将碎片化的各项国库内控要求进行了整合,针对国库管理主要业务(包括银行账户、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会计核算、票据印鉴等)梳理出50个风险点,相应提出77条控制措施,强调财政国库工作要 “按规矩”办事、“按流程”控制,并将业务流程、控制措施嵌入到电子化管理系统之中,形成真正有效的国库管理制约和控制机制,防范资金风险和预防腐败行为。
以技术为保障,防范信息系统风险。一是开展等级保护建设,强化信息安全基础环境。在全省财政业务系统中率先引入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实现数字证书的身份认证、权限管理、传输加密、责任认定等功能,为支付电子化的实施搭建起安全基础环境。同时,邀请专业测评机构对财政厅信息化建设进行彻底检测,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在支付电子化上线前即通过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夯实电子化管理安全基础。二是建立数据容灾机制,强化电子数据保障环境。建立以省财政数据中心、沈阳同城数据中心和葫芦岛财政数据中心的“两地三中心”异地数据备份及灾难恢复系统,并完成各市部署实施,制定数据应急响应机制,开展全省数据灾难恢复演练工作,初步建立起全省统一的数据备份容灾体系,进一步筑牢支付电子化管理安全防线。三是开展业务审计,防范应用系统风险。组织研发业务审计系统,在网络上部署“监控设备”,通过“旁路”方式对支付系统进行实时监控,通过事中监督,对包括异常登录、越权操作、岗间数据不一致、短时间内完成拨款等可疑操作及时报警;通过全流程监控记录,提供完整的备查档案,警示人员规范操作,降低系统运行风险。
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
再造业务流程,减少人工操作。一是前台业务“后台化”自动处理。对后台可自动生成的不再通过前台进行人工操作,如业务办理方在签收数据时系统自动加盖电子印章。二是业务流程全电子化。对能够由系统自动操作的不再由人工干预,如将政府采购系统与支付系统实现无缝链接,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并锁定支付金额和收款人等相关信息。三是简化业务流程。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取消或缩减工作节点,如取消公务卡、工资等批量支付的中间过渡环节,实现资金直达收款人账户等。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一是综合考虑系统需求,合理搭建软硬件及网络环境。通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为支付电子化整体运行设计合理的硬件及网络配备,包括继承服务器、Web支撑软件、应用数据库、网络通信软件等,确保与电子化管理充分融合。二是优化技术性能,提高电子化业务处理效率。充分考虑电子签章需要,优化硬件配备,使用高效能存储设备、硬件设备负载均衡、使用高性能的U-key签章等技术手段;规范电子签章管理,明确印章位置和大小、清晰度等,减少电子印章资源消耗,极大提高了电子签章的运行速度。仅从电子签章速度看,目前6000笔授权支付额度电子签章仅需1分钟左右,支付电子化业务处理效能有了质的飞跃。
省级统筹部署,稳步推进全省电子化管理
统一标准,规范实施。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规范部署。在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方规范部署电子化安全支撑控件,三方凭证库作为网络传输的最前端直接通讯,各方支付系统直接与凭证库交互;不改变现有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框架,流程设计和相应的技术改造一律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执行,只对须做适应性变动的进行“小手术”;代理银行规范前置系统设置,与代理银行电子凭证库、银行核心系统接口自动衔接,提高资金支付时效,保障“自助柜面”与前台界面支付指令状态一致,从本质上防范代理银行“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统一规划市级电子化实施。按财政部门市级集中部署、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省级集中部署模式部署电子支付安全支撑控件,三方内部省市县网络互通,市级财政、人行、代理银行网络互通。二是严格按接口报文规范开展各项业务。以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为行为准则,严格要求业务各方必须规范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
稳步推进市以下支付电子化。统一制定市县部署模式和部署方案,统一实施全省支付电子化管理。强化信息基础建设,做好相关信息基础建设如等级保护建设和CA身份认证建设等工作,为支付电子化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加大宣传培训,稳步推进全省支付电子化工作。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地区经验,通过媒体宣传和业务培训,促进各地区加快实施支付电子化工作步伐,力争三年内全省全面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