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育的里程碑

21.09.2019  12:51

9月20日,辽宁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沈阳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一军,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出席并讲话。国家督导检查组组长陈桦反馈有关情况。

9月16日至2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检查组就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对辽宁此次申报的4个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已经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进行数据核查,并从中抽取2个县(区)进行复查,认为辽宁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辽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郑富芝指出,辽宁省全域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将是全国第18个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省份,这是辽宁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也是辽宁教育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辽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郑富芝强调,辽宁省要抓住机遇、找准问题,切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唐一军在讲话中强调,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质量为导向,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稳致远。二要聚焦问题短板,在整改落实上再细化。把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针对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逐一制订整改方案,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做实工作,确保整改到位。三要落实责任担当,在长效发展上再强化。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强化资金要素保障,优化教育供给结构,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辽宁义务教育发展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省领导张福海、王明玉出席会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