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验检疫局与沈阳海关签合作备忘录
11.04.2015 10:1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4月10日,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沈阳海关在大连签订合作备忘录,实现关检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三互”合作。
根据备忘录,沈阳海关和辽宁检验检疫局在全力推进东北地区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域通关一体化的基础上,共同推动沈阳、抚顺、辽阳、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8市关检之间通关作业的对接与协同,打造关检无障碍通关通检协作模式。
关检双方将重点开展15项工作,即:打造关检信息交换及共享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共同推进“单一窗口”建设,重大改革事项信息互通;深入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推进监管结果互认,推进一体化通关管理,推进服务措施互认;深化关检协同防控,深入推进“共同查验”,优化行邮物品X光机“一机两屏”查验模式,深化关检协同执法,共同推进实施上海自贸区创新措施,共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共同推动监管资源共享。
在关检双方辖区内所有具备条件的通关现场,进出口企业所有依法需要报关报检的货物和物品全面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除了须在口岸实施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的货物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在沈阳海关和辽宁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下属隶属(分支)机构办理通关手续,并享受同等通关待遇。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1.04.201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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