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已惩处“老赖”1656人

05.08.2015  10:43

  法制网记者 韩宇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刑事追责;另一类是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逃避、抗拒、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惩戒的,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今天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三庭庭长赵子军通报了辽宁全省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并发布多起典型案例。

   移送追究刑任261人

  据赵子军介绍,在去年11月至今年6月专项行动期间,辽宁全省法院共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57案261人,截止今年6月30日已实际判处14案14人。其中移送拒执罪220案222人,已实际判处11案11人;移送妨害公务罪2案3人,尚未判处;移送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财产罪30案31人,已实际判处3案3人;移送其他罪名5案5人,尚未判处。

  此外,辽宁全省法院在专项行动期间自行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共计1486案1487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921案922人,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安机关已实际协助查控146案1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