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出正义 回馈满意——辽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纪实
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辽宁法院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直面“该办的事”服务胜诉当事人,用心“难办的事”服务市场主体、尽力“能办的事”实事服务普通群众,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 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热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办该办的事:整治胜诉当事人“退费难”
坚持开门搞活动。5月初,为了找准群众揪心事、烦心事,辽宁高院领导班子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大调研,兜上基层“一手”材料,胜诉当事人“退费难”“退费慢”问题遂提上省法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义不容辞!
按照法律规定,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对原告胜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而往往在司法实践中,败诉方多有“下落不明”“无力支付”等现象发生。
党政机关收支两条线。“法院收取的诉讼费需第一时间上缴财政,而财政返还的诉讼费需要从年初的预算中支出。由于年初无法准确预算当年胜诉退费数额,致使预算不足,且内部审批流程繁琐,因而造成‘退费难’‘退费慢’。”辽宁高院计财处长吴迪分析其中原因。
“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辽宁高院党组形成共识。省法院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推进问题解决,建立全省法院“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出台《推进全省法院“胜诉退费”工作的规定》,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费用收退专项窗口,设专职工作人员,集约办理胜诉退费及其他收退费程序性事务,要求各地做到方便退、及时退、应退尽退。
6月7日,大连两级法院正式上线“结案前主动发起退诉讼费”功能模块,该模块具有审判管理全流程监督作用,包括移送环节、案件报结环节等诉讼费缴纳信息的校验及结案前要求法官主动发起退诉讼费操作流程节点,即结案之前必须完成退费环节,确保及时退还。
自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治以来,截至7月底,辽宁法院共完成胜诉退费4142笔,共计5700余万元。
辽宁省人大代表马宗奇颇有感触,“辽宁法院积极推动‘退费难’‘退费慢’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院司法作风的转变,这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亮点。”
办难办的事:实行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将会给企业带来多大影响?
在辽宁法院,这个问题是伴随着每一起涉企案件在司法程序中流转的。
5月8日,原告营口某银行与被告6家民营企业的3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至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总标的额达1.5亿元。因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各被告立即还款,并拟申请诉讼保全。
“登记立案分分钟,但如果纠纷进入诉讼并采取保全措施,3家企业生产经营将陷入严重困境。”案件一进门,营口中院立案部门立即启动对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程序。
“背对背”摸清底数,“面对面”交代清楚。考虑到当事人人数众多,法官到企业进行上门调解,3起案件当事人均达成了调解意向,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
从案件启动调解到结案仅用5天时间,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双方当事人均为法院高效解纷“点赞”。
建设工程一旦产生合同纠纷便进入施工僵局,影响不言而喻。为打破僵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僵局下先行判决解除合同的操作指引》,以先行判决的方式让争议施工方先行退场,以司法手段推动“停缓建”工程尽快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释放土地和资金等重要生产要素,受到市场主体一致好评。
大连港港阔水深,冬季不冻,万吨货轮畅通无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连地区大量进口冷冻水产品货物滞留压港,集装箱超期使用情况频发。一方面,大连海事法院下达“海事强制令”解决提货问题,一方面向大连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做好应对准备。大连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立即在港口和保税仓库展开排查,协调港口方或仓储企业、航运公司与尚未提货的货主就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减免达成一致意见,加快冻品贸易流通,促进航运、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当前,大连正在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一道强制令、一个司法建议,让诸多国际商事主体对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信心倍增。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4月9日,辽宁高院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要求全省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全面实行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以优质高效的执法办案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吃下一颗“定心丸”。
今年上半年,辽宁法院诉前多元化解涉企案件75717件,速裁快审41303件案件,平均审判周期28.06天;采取“活封活扣”、财产置换方式盘活资产9.2亿元,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案件 10025件。
办能办的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群众有所需,司法有所应。
活动中,辽宁高院从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民生权益保障等3个方面推出10项为群众办实事举措,开展普法宣传则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快递员工偷拿金额较小快递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5月下旬,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山县人民法院依托微信平台,与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园区内9家企业进行视频连线,为企业提供线上司法服务。网络直播法律“干货”满满,赢得了物流企业代表的一致认可,收看人员纷纷表示,受教育、有提高,希望随时能够提供在线解答。
6月11日,辽宁高院驻省工商联法律服务站正式揭牌,服务站采取法律释义、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座谈交流、走访调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原则上每月定期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服务。
“大家没有住房的请举手”“家里没有车的请举手”…… 7月12日上午,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全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开展普法讲座,分析了2016年以来辽河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及油田职工的各类犯罪案件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件。
为了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辽宁法院把市场主体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类似的,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到抚顺银行开展普法宣传,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明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市区两级工商联走进本溪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为企业普法答疑、施策助力。全省法院充分借助媒体和法院自媒体开展立体式普法,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家戎走进12345政府热线平台接听群众来电“以案释法”,丹东、锦州、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等地法院以及铁路两级法院组织法院开放日“请进来、走出去”,坚持常态化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鱼水情深。“辽宁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怀着深厚的群众感情来办理每一起司法案件,努力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相信一定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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