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推进“两项建设”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张学群指出,辽宁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一流水平、第一方阵的要求,深入谋划、科学实施、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新境界、新阶段、新水平的实际成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围绕“两项建设”总体要求,张学群要求全省法院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要求,切实把“两项建设”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力争尽早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一要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创新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展。积极参与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参与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为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类案推送、诉讼风险分析、结果预判等服务。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前置机制,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前端、止于诉前。发挥好司法裁判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促进形成全域覆盖的解纷网络。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 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有效衔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推进调解资源整合和集约管理。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加强场地、人员、经费保障,升级诉调对接平台,建设诉前调解管理系统,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畅通立案登记渠道,完善多元化解与及时立案的有效衔接。加强诉讼辅导和法律释明,在立案登记前做好诉前多元解纷工作。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进行立案办理,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二要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提升。拓展诉讼服务全要素功能。形成流程全贯通、业务全覆盖、机制无缝衔接的服务体系,一揽子提供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审判执行辅助、涉诉信访、普法宣传等全方位服务。优化诉讼服务布局模式。通过搭建诉调对接平台、设立类型化调解室、引进特邀调解员等开展“驻院调解”等功能的发挥,强化多元解纷实体化运行功能,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多元解纷的综合性枢纽。深化诉讼服务项目建设。全面梳理诉讼服务项目明细,逐一制定质量标准和质效评估指标,着力健全诉讼服务标准体系,鼓励根据地方实际提供符合职能定位的差异化服务。强化诉讼服务集约管理。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管理、集中调度办理,做到人员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聚合诉讼服务多方力量。积极引入第三方人员以及第三方机构加入到诉讼服务中心,广泛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退休司法人员、基层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解纷力量,参与诉讼服务工作。
三要持续推进“分调裁审”机制优化完善。优化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与“分调裁审”功能。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门的调解工作室,成立调解速裁快审中心,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立以案件类型、标的、繁简度为依据的分流模式建设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优化完善“分调裁审”快速运转机制。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建立以效率为导向的分案标准,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精准分流,做到按类分案、专门办理。优化完善“分调裁审”各项配套机制。推进简案类案集中办理,深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和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做好“分调裁审”信息系统应用对接,将智能语音识别、审判辅助系统、电子送达等成果应用于速裁快审。
四要强力推进智能保障融合跃升。加强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建设。年底前建成全省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纵向联通三级法院,横向联通各类调解组织以及仲裁、公证、鉴定等机构,实现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和全流程互动。加快提升多元解纷智能化水平。实现各平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加快多元化解平台智能化提升,实现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确认功能。加快提升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系统集成和功能整合,提供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推动移动微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司法服务智能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