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辽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两会”精神,一要把握应有之义,充分认识“四个全面”是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标志着党的理论发展又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二要恪守应尽之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将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紧紧围绕”作为司法服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当好法治建设的崇尚者、引领者、推动者和捍卫者,以司法手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要抓住关键之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带头尊崇法治、捍卫法治、依法办事上当模范、作表率;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上当模范、作表率;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上当模范、作表率;在自觉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当模范、作表率。
辽宁高院强调,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新要求,要牢牢抓住公正司法生命线,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坚决打好司法改革攻坚战,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法治取向,积极借鉴先进做法、宝贵经验,在统筹兼顾其他各项改革的同时,以勇于担当、敢于进取的精神,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抓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落实;要不断凝聚法院队伍正能量,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振精气神,造就更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的邹碧华式好法官。
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首先,认识要深刻。必须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监督制度,做好接受监督的各项工作。其次,措施要深化。要构建接受监督工作大格局,健全接受监督的机制,丰富接受监督的载体,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加强司法公开,把该做的事做好、该办的事办到、该抓的事抓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作风要深入。必须把真心实意接受监督的作风传承下去,把功夫下在平时,以扎实、细致、严谨的作风,以真情、诚心、实意的态度,落实好相关要求,把接受监督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审判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