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实现电子化

01.03.2016  16:42

  从3月1日起,辽宁省将在全省全面启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功能,实现全省范围内流动成年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发放、查验和监控管理电子化。

  记者了解到,实施电子证书后,实现省内和跨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可以对省内流入、流出人口婚育证明信息进行查验、反馈和打印;县(市)、区级以上流管用户还可以查看所辖区域内各独立单位婚育证明的打印数量;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查询平台,实现外省流入到辽宁和辽宁流出到外省育龄妇女婚育证明信息的查验、反馈、打印和数据质量层级监管。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阶段,原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可照常发放,同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