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测电暖宝超六成不合格
辽宁省质监局对商行和批发市场采集的电暖宝样品进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采集包括浙江、上海、河北、辽宁、江苏、四川6省(市)27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样品,结果不合格率超过六成。
此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的电暖宝,包括暖手宝、电热水袋、存储式电取暖器具,电暖宝是一种接触式电暖器具,它是把从电能获得的热能储存到一个储热芯体内并随即自然释放的供手部取暖的器具。
本次风险监测样品主要采自普通商行和批发市场。采样范围覆盖沈阳市、丹东市、锦州市、阜新市等地。
监测结果显示,有19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3.3%。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
省质监局专家解释说,电暖宝在正常工作温度下,输入功率对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不应大于规定的范围。当额定功率标称偏低,实际功率偏高时,如果供电配线的标称横截面积较小,会造成供电线路过热,绝缘性能下降,容易引发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省质监局表示,将本次风险监测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有关情况函告生产企业所在省(市)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国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暖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质监专家提醒消费者,电暖宝一旦存在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极易发生触电、烧烫伤等人身安全事故,因此,在选购和使用电暖宝时要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消费提醒
应在正规商店购买,千万不能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无检验合格证、安全措施无保证的产品;要选有清晰明确标志的产品,标志上应能反映出电暖宝的规格、生产厂家及必要的提示。
电源插座要有安全保护装置,充电线路要有认证标志;从外观上辨别产品安全性能,应该注意的是产品外观有无磕碰后的受损痕迹;另外,还要注意是否带有保护装置等。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王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