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中国对虾增殖放流工作正式启动

25.05.2016  10:0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及农业部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增殖放流工作,5月23日,省海洋与渔业厅主办,省水产苗种管理局协办的2016年辽宁省中国对虾增殖放流启动大会于辽宁营口召开。省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陈来钊出席会议,省厅渔业处、省水产苗种管理局、省海监渔政局大连分局、省海监渔政局锦州分局、各沿海市县渔业局分管领导及全体放流验收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处处长周丽主持。

  会议对今年中国对虾苗种的生产情况及形势进行通报,详细讲解了中国对虾增殖放流相关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放流验收人员职责。

  最后,陈来钊回顾了我省2015年增殖放流工作,从组织计划、工作流程、取得成绩等方面对我省增殖放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提出了不准接受宴请、不准接受供苗单位钱物、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不按操作规程放流、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同时还强调我省增殖放流工作要:突出重点,大力宣传,形成氛围;健全档案制度,加强痕迹管理;严明纪律,恪尽职守,树立渔业工作者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