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事业单位已实现全员聘用制

14.06.2015  07:25

  记者6月13日获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制度目前全部入轨运行。这意味着,我省事业单位已实现全员聘用制。除员工可选择单位外,在出现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后,单位也可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彻底打破了事业单位这一“铁饭碗”。

  据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已实现全覆盖,3.3万家事业单位实行了聘用制,103.9万名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签约率达到100%。根据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名称、等级、职责任务和工资福利,聘用合同期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续订聘用合同。同样,经过协商,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可解除聘用合同。对于无法适应岗位、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单位可提出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