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2月24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相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系列精神,辽宁省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全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工作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辽宁省全年制定省政府规章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0件,包括《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辽宁省测量标志保护办法》、《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对于预防和惩治走私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纠正学前教育乱象,防范森林火灾,规范测量标志和公墓建设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简政放权和各项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深入,辽宁省现行有效的法规和规章中过时、不适应简政放权形势和各项改革需要不利于优化投资环境的规定不断显现。对此,自2013年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开始积极认真对现行有效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进行梳理,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并逐步将法规规章的“改”“废”工作常态化。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排除困难,克服阻力,截至2015年年终共计修改法规55部,废止法规2部;修改规章50部,废止规章15部。在清理工作中,辽宁省政府法制办重点修改了辽宁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相关规定的条款,同时把不利于优化辽宁省投资环境的条款作为清理的重中之重。通过清理,修改、废止相关法规规章,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减轻企业负担和经营成本,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相关利益的保护,为我省建设、改革和发展扫清了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改善了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政策和法制环境,对从整体上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辽宁省法制办深入查找影响辽宁省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在全省选择1400家不同所有制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就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粗暴执法问题、改革和企业发展的法律和制度性障碍问题以及规范文明执法的典型经验等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