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辽宁省八成农民享受到集中供水

14.12.2015  09:40

  12月13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发布,辽宁省将通过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全面普及,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根据实施意见,到2015年底,全省要完成300个村庄综合整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35%;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提高到40%;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提高到10%;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

  到2020年底,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达到“十三五”规划相关目标要求;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具备条件的乡镇、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国家卫生城市比例提高到全省城市总数的40%;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全省乡镇(县城)总数的5%。

  为实现以上目标,实施意见明确,通过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快农村改厕进程、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等途径,努力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落实控烟措施等方式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将卫生城镇创建作为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