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网]《辽宁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实施

06.07.2016  12:10

  “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7月4日省卫生计生委表示,《辽宁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实施。

  按规定,5年内,全省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均设“治未病”科,开展养生保健服务,并积极与社会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治未病”门诊,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社会上现有的、有意愿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养生会所、温泉等服务机构,培育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基地、集团和连锁机构。

  据介绍,5年内,我省在鞍山、本溪等地有计划地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园区项目,在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葫芦岛和阜新等地建设一批中医药旅游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