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改革委推进辽宁信用环境建设

20.12.2021  14:23

第十三次辽宁省党代会报告提出,“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重拳打击违法失信行为”,为辽宁省信用环境建设指明了方向。

2021年,辽宁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和《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等2部具有时代感和辽宁辨识度的信用法规,为“信用辽宁”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推进辽宁信用环境建设。

一是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领域全方位打造新时期辽宁信用环境。严格落实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加强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开展信用动态评价和失信责任追溯,发挥信用评价对市场主体的奖惩作用。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选等活动,选树诚信典范,营造崇尚守信践诺的社会氛围。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二是构建行政、市场和行业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惩戒格局。行政性惩戒要“出重拳”。对惩戒对象申请财政性资金等严格限制,市场准入从严审查,加大检查频次,形成强大监管压力。市场性惩戒要“扩范围”。向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推送惩戒对象信息,在融资贷款等市场活动中广泛应用,让失信主体“处处碰壁”。行业性惩戒要“立导向”。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主体采取业内通报等自律性惩戒措施,树立守法诚信经营正确导向。社会性惩戒要“树共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失信案例,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三是拓展守信联合激励,让守信有价、守信有用。完善守信受益体制机制,推进“信易贷”“信易批”等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让信用良好主体获得便利和优惠。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事项过程中,对诚信典型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服务措施。在会展、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通过上述举措,让诚信成为每一个企业和个人可变现资源,从而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主动守信。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责任编辑:黄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