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布首批星级幼儿园名单
公示期为10天 将来按级确定收费标准,防止乱收费
昨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了首批被评定星级的幼儿园名单。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幼儿园等292所幼儿园拟评定为“辽宁省五星级幼儿园”。
这批代表着省内最高水平的幼儿园将接受为期10天的公示期。本次公布的名单经幼儿园自评、各市评估、专家组评定,其中沈阳78所幼儿园被评定“五星级”。
沈78所幼儿园被评定为“五星级”
2014年,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对全省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全部实施定级管理。幼儿园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实行优质优价。
《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将幼儿园由高到低分为五级,实施定级管理。辽宁幼儿园实行千分制分级标准:五星级(省级示范)900分以上(含900分);四星级(市级示范)900~850分(含850分);三星级850~750分(含750分);二星级 750~650分(含650分);一星级(仅达注册标准)650~550分(含550分)。
《定级标准》要求幼儿园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招生、编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如果存在“超员”现象,或虐待、体罚幼儿现象,幼儿园或面临“低评”或“降级”。最终,沈阳78所幼儿园被评定为“五星级”。
有“小学化”现象不给定级
全省各地每年组织一次幼儿园评估定级。
据了解,本次公示仅公示了“五星级”幼儿园名单,接下来将陆续公布其他等级名单。
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幼儿园每三年进行一次综合复评,拒绝复评或复评未达到相应标准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撤销其原有级别称谓,降级管理。
拟晋升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幼儿园必须在原质级基础上创建2年以上(含2年)进行更高一级定级申报,原则上不得越级申报,如有特殊情况,可由评定委员会评审后破格晋级。
《定级标准》要求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无“小学化”现象(强调识字、计算、拼音、外语,布置书面作业等)。如果存在上述现象,幼儿园将连定级的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