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3月27日,辽宁省司法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出席宣誓仪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郝集体主持宣誓仪式,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椰永涛领誓,厅党组成、厅机关和厅戒毒局全体党员参加宣誓仪式。宣誓前,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杰宣读了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宣誓仪式最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志敏讲话。他强调:这次宪法修改,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进行的。可以说,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全厅机关干部和全系统广大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扎实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和法治辽宁建设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这次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大力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观念,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在法治辽宁建设中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