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村内道路建设三年行动
11.04.2015 03:00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全省启动村内道路建设三年行动
2017年底县辖2/3以上的行政村实现道路基本硬化
从现在开始,全省将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工作,到2017年底,全省县辖2/3以上的行政村实现道路基本硬化,以改善村民出行条件。这是4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宜居乡村建设转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此次村内道路建设三年行动的目标是:全省县辖2/3以上的行政村实现道路基本硬化,其余行政村道路基本实现砂石化。硬化路面的标准为:采用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沥青贯入式路面。主要街路硬化宽度控制在3.5米至5米,不低于3.5米;砂石化路面的标准是: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积水和明显轮迹,宽度、长度要同原有道路一致。同时,沥青路面必须设置边沟,水泥、砂石路面原则上要设置边沟。街路两侧可以栽植乔灌木等乡土树种或花草。
省政府明确,村内道路建设投资主体是各市、县政府,工作经费也应在公共财政中列支。各地可整合涉农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同时,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企业、个人积极捐助,对参与捐助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各种优惠政策。
此外,省政府将逐县进行验收,并采取奖惩公开制。省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奖励资金,连续3年共3亿元,按照先完成先得、先完成多得的原则,对除大连外的40个县,按完成三年建设任务先后次序:第1名至15名,每县奖励1000万元;第16名至30名,每县奖励700万元;第31名至40名,每县奖励450万元。对没通过验收的县进行通报批评。
副省长赵化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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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15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