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2月13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来自全省14个市、绥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省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桂芬做了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了,明确了2017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工作思路,部署了2017年重点工作。 “天道酬勤”!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攻坚之年,是干好“十三五”关键之年,做好这一年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毋庸置疑,过去的一年,对于辽宁国土资源系统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挑战、机遇、考验、成效并存的一年。2016年,辽宁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面向全省重大需求,解决资源保障重点难题,科学编制了“十三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十三五”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土地变更调查、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宣传信息工作、科技外事处工作、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政务公开、老干部管理等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
特别是在用地保障,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辽宁厅积极主动作为,服务大局,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用地空间。争取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问题;积极推进用地保障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努力争取,国土资源部追加我省建设用地规模指标723平方公里,极大缓解了用地规模指标“顶棚”问题,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用地空间;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1平方公里,与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大致持平;争取重大建设项目先占后补、补改结合等多项特殊占补平衡政策,破解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难问题。积极推进用地保障方式方法创新,编制土地利用三年滚动计划,实施有保有压的差别化用地政策,依法对市县乡级规划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积极与发改、环保等部门瑞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中央新一轮振兴发展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决策部署,结合国情、省情,在辽宁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地落实“四个着力”,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更加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更加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努力为全省新一轮发展振兴贡献力量。
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辽宁厅将要进一步落实好已有国土资源政策措施,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配套政策,在“三去一降一补”中发挥更大作用。继续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口,决不能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批矿;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管,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对退出企业、兼并重组、转产企业、停建项目等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支持房地产库存大的城市对未开发房地产用地依法进行合理调整,用以发展社会民生项目或国家支持的产业项目。指导地方和企业用好用足相关用地政策,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坚持补硬短板与补软短板齐抓、补发展短板与补制度短板并重,在推动“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切实发挥资源保障作用。
积极主动作为,助力经济增长。今年,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将着力提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要围绕振兴实体经济,落实和完善产业用地政策,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流通业、互联网+、农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引导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民间投资。全面完成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科学编制和实施三年滚动计划,统筹安排各地2017年项目用地,重点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水电核电、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城市轨道交通、灾后重建、农业农村发展、脱贫攻坚倾斜。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国家和省铁路、公路、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绿色通道、先行用地、补充耕地承诺制等特殊政策,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保障农业农村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在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方面,要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土地规划调整完善要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坚持农地农用,研究完善现代农业发展用地政策。
提高精准用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重大决策,建立分类调控制度。区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商品房根据供需形势因城因地施策,积极探索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强化供需双向调节。加强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完善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办法,落实“人地挂钩”政策。积极探索公租房、共有产权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用地比例和规模,提高“精准供地”能力。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展望2017,使命催人奋进,任重而道远。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必将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凝聚的合力,适应新常态,新要求,稳中求进,为辽宁省的土地资源系统工作管理好,为辽宁省打造优越的营商环境服务好,为辽宁省经济振兴贡献出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