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深化合作
近日,省国税局张捷局长、省地税局常海局长联合主持召开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地税深化合作工作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深化合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的部署,是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对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规范税收执法将起到积极作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努力形成合作共识,共同整合资源,把总局部署的工作和省政府的要求落实好。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地税合作的重要意义,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统筹规划,确保总局《合作规范》和全省《实施方案》有效落实。要逐项分解落实,细化任务,理顺流程,跟踪落实,严格绩效管理。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国地税合作过程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明确每项工作的目标、内容、人员和时限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共同开展好合作工作。二是要细化合作事项,提供制度遵循。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和细化联合服务、协同征管、规范执法的合作事项,并以《辽宁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为依据,起草专门文件,联合提请省政府予以转发,作为全省税务机关的共同遵循,规范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工作。三是要落实工作任务,深化合作内容。在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方式方法,着力拓宽合作领域范围,努力打造辽宁工作亮点,形成“既规范统一、又独具特色”的辽宁国地税合作格局。要加大信息交换力度,利用综合数据平台的税收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享。四是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两家联合成立工作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合作不断深化。要通过跟踪督导、舆论宣传和绩效考核切实推进国地税合作工作取得实效。
省国地税有关领导、相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这次合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