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增10%

23.01.2015  15:41

  2014年7月起,辽宁省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各市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平均增幅10%。全省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在全国分别排第八、第九位。

   城市低保标准全国第八

  去年7月1日起,省政府确定按照平均增幅10%的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标准后,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412元/月提高到456元/月,平均增幅10.7%;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737元/年提高到3059元/年,平均增幅11.8%;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5091元/年提高到5600元/年,平均增幅10%;分散供养标准由3480元/年提高到3840元/年,平均增幅10.3%。各市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平均增幅10%。全省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在全国分别排第八、第九位。

   支出373万元救助农村重性精神疾病对象

  2014年1月起,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实行按床日定额补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每床日补偿90元(新农合70元,医疗救助20元),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每床日补偿110元(新农合90元,医疗救助20元)。

  之后再次明确了住院患者不再个人负担任何费用、确定了6种精神疾病作为重性精神病纳入救治范围、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确定诊疗后出院标准等;全省确定了49家定点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其中市级15家,县(区)级34家。由这49家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全省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工作。

  截止10月底,全省共救助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病对象5565人次,新农合补助金1286万元,支出医疗救助金373万元。

   建成173个公益性公墓

  2014年是省政府实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的第二年,全省建设完成173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安葬难题。

  2014年,省政府实施“蓓蕾慈善救助工程”和“春蕾慈善行动”。“春蕾慈善行动”省政府投入600万元,为辽宁省农村困难家庭中在读的学生资助学习用品,帮助贫困地区小学校建立春蕾慈善书屋。全年共投入370万元为3.4万名贫困小学生发放了学习用品。全年投入230万元建立了100所春蕾慈善书屋并配备体育用品。“蓓蕾慈善救助工程”省政府投入资金1000万元,为辽宁省内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中18周岁以下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治疗提供一次性治疗费用补助。截止到2014年11月31日,共救助514人,发放救助款99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