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再添新政
23.06.2016 18:44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辽宁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再添利好新政,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即将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昨天,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获悉,今年8月社会保险登记证纳入登记制度改革,将在丹东、铁岭、盘锦三市先行试点,10月1日起在省内全面推广。统计登记证纳入登记制度改革,将于8月1日起在省内全面推广。
据介绍,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部门、人社部门、统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市场主体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继续发放。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后,将市场主体的基本登记信息共享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统计部门,企业将无需再向社保经办机构和统计部门申办登记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和统计部门也将不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并终止对上述两证的定期检验。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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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016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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