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总工会部署今年十项重点工作
辽宁省总工会部署今年十项重点工作
提高劳模待遇 支持创新工作室
辽宁将提高劳模待遇。此外,新命名的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补贴经费将分别提高到10万元和5万元。对“内部退养”“买断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将给予一定资金援助。
2月1日,辽宁省总工会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提出,今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将围绕强党建、抓改革、助振兴、优服务、转作风五大任务,狠抓十项重点工作,为加快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
出台政策
支持沈抚新区企业发展
2017年辽宁工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出台《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适当调整企业工会经费收缴方式,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截至去年底,共为企业减少占用流动资金2.7亿元,减轻企业负担1.1亿元;省总安排支持技能培训、创新工作室、劳动竞赛、去产能困难企业职工帮扶等重点工作资金1.3亿元。
2017年,我省职工创新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各1项,省总工会获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双创示范奖和突出贡献奖。
2018年,将巩固和拓展《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成果,加大对困难企业、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缓征建会筹备金特殊政策支持沈抚新区企业发展。
给予资金援助
辽宁工会将围绕“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一带五基地”建设重点项目,组织开展“五比一创”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和“三有三优”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在振兴发展中的建功立业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五小”等创新创效劳动竞赛,提高对企业降本增效的贡献率。
做好去产能企业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对“内部退养”“买断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方面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资金援助。加强职工文化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体现公益性。
提高劳模待遇
支持创新工作室
修改完善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实施意见,推动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向联盟发展、集群化发展,激活创新工作室的聚集效能和辐射作用。
健全完善劳模和工匠人才培养机制,命名30个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和50个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继续与大型企业和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联合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活动,开展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交流活动,培养更多的优秀技工、工匠人才。加大对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支持力度,新命名的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补贴经费分别提高到10万元和5万元。修改完善劳模评选管理办法,提高劳模待遇,为发挥劳模作用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搭建网上“职工之家”
网上工会是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辽宁将按照《辽宁网上工会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建设PC网站、APP应用、微信公众号“三大集群”和搭建协同办公、新媒体矩阵、基础保障、智慧数据库、工作绩效考核“五大平台”等重点工作进程。
推动基层工会创建更多符合实际需要的网络平台,吸引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走进工会网络空间,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学网络、懂网络、用网络,让工会APP等网上产品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热起来,让网上工会成为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的新窗口、新渠道,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的网上“职工之家”。
此外,在做好“送温暖”系列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的基础上,完善工会会员服务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普惠特惠商惠能力。加大对困难劳模、环卫工人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在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上给予更大支持。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徐月姣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