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农合”或报销孕产费用

21.11.2014  14:35

    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今后,我省将在农村加快促进妇幼保健服务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将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儿童健康检查等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探索实行政府财政补助。在城市,将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妇幼保健服务,使社区居民更加便捷、有效地参加妇幼保健服务。

(编辑:徐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