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实现全覆盖
我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实现全覆盖
开展宣传教育7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2.3万余件
在群众家门口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群众把问题晒在阳光下、心结摊在桌面上。2020年,我省启动“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以来,共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1.1万余个,已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部分城市还积极推进社区居民评理说事工作,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2984个。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大多发生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这一现实,我省2020年初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列为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在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过程中,省司法厅制定统一标准,指导各地“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规范、有序、健康进行。
遍布全省乡村的“村民评理说事点”,主要依靠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或人民调解室作为主阵地,同时注重发挥“村贤”“社贤”和德高望重人士的作用,聘用他们为评理说事员或信息员为民服务;积极整合律师、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法律团队,为“村民评理说事点”提供法律服务支撑。
通过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等方式,“村民评理说事点”成为畅通和规范群众表达诉求、协调利益、保障权益的平台,发挥了矛盾纠纷调处点、社情民意汇聚点、公共法律服务点、干群关系联系点、文明风尚传播点的作用。通过一个个“村民评理说事点”,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据统计,全省“村民评理说事点”去年共收集信息线索14.8万余条,解答法律咨询13.6万余人次,开展宣传教育7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2.3万余件。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全省将建设4540个“居民评理说事点”。我省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实现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侯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