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02.09.2015  11:24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水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拟定省水利方面的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全省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省主要江河的流域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4.拟定全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组织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组织、指导全省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省辖市间的水事纠纷。

7.承担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和收费的建议;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8.组织编制、审查全省大中型和跨省辖市的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监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

9.组织、指导全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省内大江、大河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省际河流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10.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11.组织指导全省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排水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12.组织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3.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防洪和抗旱工作,对大江、大河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全省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省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15.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系统的水电站;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指导全省水利行业的供水和水电工作。

16.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水利厅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水利厅机关

2.辽宁省水文局(含局本级及14市分局)

3.辽宁省水土保持局

4.辽宁省江河流域管理局

5.辽宁省节约用水发展中心

6.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7.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8.辽宁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

9.辽宁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

10.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11.辽宁水利信息中心

12.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

13.辽宁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14.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15.辽宁省水利厅财务结算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水利厅.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水利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01543.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70706.1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535.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2170.7万元。

2.其他收入2179.41万元,主要是省水文局提供水文水质服务收入、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及非本级财政拨款和银行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128657.98万元,主要是2013年年末下达的项目以及部分跨年度实施项目等。

(二)支出总计475805.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281.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2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0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6.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12万元。

2.项目支出460523.98万元,主要包括水文测报、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5737.28万元

主要是工程跨年度执行、项目扣留质保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 四)结余分配0.33万元

主要是省水文局本级将其他收入转入事业基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水利厅2014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38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8.75万元,项目支出458673.5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383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2.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1.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46026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17万元,其他支出33.52万元。

1. 科学技术支出22.02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2.02万元,主要是水文科技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1.6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83.18万元,主要是厅机关及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994.06万元,主要是厅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9万元,主要是原水利水电工程局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特需费支出。

(4)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1.53万元,主要是原水利水电工程局离休人员取暖费支出。

(5)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55.2万元,主要是移民局工作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2.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8.2万元,主要是厅机关及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3.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4. 节能环保支出7208万元,包括:

(1)湖泊生态环境保护6400万元,主要是大伙房水库水源地及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2)清洁生产专项支出808万元,主要是省管小型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5. 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包括: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50万元,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经费。

6.农林水支出460264.92万元,包括:

(1)农业支出85万元,主要是农业科学新技术推广等支出。

(2)水利支出460034.92万元,主要是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水文测报、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利执法监督、水利前期工作、农田水利、防洪工程含应急度汛等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支出。

(3)农业综合开发25万元,主要是土地治理经费。

(4)其他农林水支出120万元,主要是小型灌溉排水泵站改造项目经费。

7. 住房保障支出660.1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60.17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 其他支出33.52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33.52万元,主要是水利执法办案经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74.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96万元,公务接待费2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7.4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320.3万元,下降21.4%,主要是2014年我厅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重视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控制,“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下达后,及时下发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支出。年内根据省财政厅安排,逐月统计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确保在预算控制数内支出,因此“三公”经费支出数较上年下降。

1.因公出国(境)费15.96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学习考察交流水利技术及管理经验等,2014年组织出国(境)团组1个,参加水利部及省政府出国(境)团组共2个,累计3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访支出。201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39批次,1653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2.37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由财政性资金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省水利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17万元,比2013年减少35.89万元,降低7.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行政经费拨款较上年有减少,二是我厅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因此较上年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4年省水利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7.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水利厅共有车辆18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2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4辆,其他用车2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上缴上级支出: 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 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 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 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