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正式成立
4月12日上午,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成立大会暨法学教育供给侧改革供需对接论坛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举行。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正式成立。当天,大会通过了《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章程》,选举产生了联盟机构,全体联盟成员进行了现场签约。
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由辽宁大学牵头任理事长单位,是省教育厅试点建设的15家校企联盟之一,也是第一个举办成立大会的校企联盟。它的成立,标志着辽宁省教育厅主导下的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了坚实的一步,更标志着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新的有效模式正在落地生根并将遍地开花。
据了解,2016年年底以来,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相继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中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加强校企联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校企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及校企联盟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校企联盟旨在通过高中等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紧密结合、协同发展,解决各行各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需求,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高等院校服务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在互动共赢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高中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度,推进我省各行各业创新发展。按要求,校企联盟内校校间、校企间要建立招生就业、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制度,大力开展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创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广泛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联合攻克重大关键技术,转化科研成果。
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共计119家,由在辽法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大中小型企业等组成。联盟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法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发展”原则,着力解决全省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中法律服务业面临的问题,创新学校与政法行业、政府部门、企业的融合度,开展法律服务业的政、法、产、学、研、用协同发展,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促进辽宁现代法律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联盟内部,不同角色的成员承担不同的职责和任务:第一,法律服务机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提出人才培养、专业知识更新等具体需求;第二,法学高等院校为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依据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需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相关课程及教学内容,利用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开展实践教学,开展订单、定制式人才培养。法学高等院校开展的应用研究重点以法律服务机构、企业的需求作为研究立项的依据,开展订单式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第三,法学高等院校间加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促进人才培养层次合理完善,加大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力度;第四,依托联盟,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办学机制,推进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改革;第五,开展和组织联盟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和产业协作,不断提高联盟成员的综合经济效益。协调联盟成员间的职能分工,与其它组织、部门等开展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深入合作。
在随后召开的法学教育供给侧改革供需对接论坛上,辽宁省人大法工委、辽宁省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律师协会、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大学、大连大学、沈阳工程学院等单位分别代表领导小组、供给侧和需求侧发言,就联盟建设发展及供需双方如何实现有效对接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
当天,省教育厅副厅长花蕾、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骋、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李长春等出席活动。
(辽宁大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