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07.12.2018 18:01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6-15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7.12.2018 18:01
故
事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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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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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近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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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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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0-30
为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