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气象局积极推动《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9.06.2015  15:12
    为贯彻执行好《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落实辽宁省气象局的有关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大连市气象局采取两大举措,积极推动《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执行。
    一是领导重视,带头解读学习领会,做好贯彻部署。局长赵大庆亲自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分管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及有关内设机构、业务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就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的背景,以及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情况和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进展情况,向与会同志作了详细介绍,并对《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辽政办发[2015]44号)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贯彻部署。赵大庆局长提出4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立是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二要明确定位,紧密依靠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好44号文,按照工作分工,充分履行好气象部门的职责。三要明确职责,分管应急工作局领导要具体负责,局办公室牵头,业务科技处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协助,抓好44号文的贯彻执行。四要做好对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要与日常业务做到无缝对接,并尽快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是积极与市政府应急办沟通,明确责任分工,推动44号文贯彻执行。按照局长办公会议部署,分管应急工作的侯国成纪检组长带领有关人员,到大连市政府应急办与副主任全传军和应急指挥联络处的处长马旅华等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并就贯彻执行44号文达成一致。一要加快制定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应急办起草,气象局配合,经相关部门专家论证后,报请市政府印发。二要加快推进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将国土、环保、交通、农业、水利、林业、海洋、卫生、安全生产、人防、地震等相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纳入系统中。三要加快推动相关部门按照44号文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预警信息发布流程、管理制度等,统一规范大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作者:隋洪起 徐晓波 编辑:宫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