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科学系列职称评审标准
15.06.2015 12:50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推动自然科学研究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结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特点,经人事厅同意,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然科学研究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设置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物理、化学、生态、水产、医药学、软科学等6个专业学科。
二、评审等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三个等级,分别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三、申报及评审标准
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
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对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某一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或者在重大理论问题和攻关研究课题上有所突破,提出了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新思路、新观点和新方法,推动了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发展。
2.开创了新学科或本学科的新领域,并取得了重大科研成果或探索了具有较大研究价值的新途径,被学术界或专家学者认可。
3.对自然科学研究中公认的难题或本学科的关键性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理论上得到公认或被实践证实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4.在国内学术界有较高声望,被有关组织或部门授予学术荣誉称号或聘任学术职务。
(三)工作经历和能力
具有较强的本学科和交叉学科科研选题、攻关和组织能力,具备下列两条者:
1.能够准确地分析本学科或交叉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根据国家、省自然科学研究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出某一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大的或具有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提出的研究课题和设计的研究方案,被国际研究组织或地区采纳并列为重点项目给予资助;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国家列为重大基金资助项目,组织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进行合作攻关;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省、市作为重点研究项目给予基金资助;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列为科研发展规划、高新技术开发计划和经济建设“五年计划”的重点项目。
2.有组织和完成重点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的能力,并
较好地发挥了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作用,组织并承担过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或开发项目;或组织并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或成果推广项目l项;或组织承担并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或成果推广项目2项。
3.参加过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设计、论证或参与决策。
4.在培养的青年科技人员中被国家或省、部级列为拔尖人才或指导过研究生、留学生或培养出高水平的科研人员。
(四)工作业绩和成果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以后,科研成就显著,具备下列条件者:
1.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被国家列入高新技术成果计划开发利用;或被国家作为重点科技成果开发利用;或被省、部作为科技攻关成果开发利用,被列入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或被企事业单位开发利用,并取得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
2.作为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获下列成果奖之一者:
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其它相当奖励项目二等奖以上;
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其它相当奖励项目二等奖以上。
(五)论文和著作
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以后,在论著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过有较大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专著8万字以上,在同行业中影响较大。
2.翻译出版过有较大参考价值的译著8万字以上,对学科研究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3.在有影响的国际或国家一级学术刊物和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要有3篇),被同行公认、采纳或引用;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有4篇)。
(六)外语和计算机
按省人事厅有关政策执行。
(七)破格晋升研究员资格条件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副研究员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晋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资格:
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者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其它奖励项目参照以上奖项确定。
3.在有影响的国际或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2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副研究员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2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
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对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某一领域具有开拓性研究,或者在较重大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上有新的突破,推动了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发展。
2.开辟了新学科或本学科的新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被同行专家学者认可。
3.对自然科学或本学科中公认的难题或攻关课题,探索了新的研究思路,得到同行公认并被实践证实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三)工作经历和能力
具有较强的科研选题能力和组织研究能力,具备下列两条者:
1.能够正确地分析本学科或交叉学科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根据科研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某一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或具有开拓性的研究课题,列为国家级科研规划或重点项目;或列为省、部级科研规划或重点项目;
或列为市、地级科研规划资助的重大项目。
2.有组织并完成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能较好地发挥科研骨干作用,组织或作为主要骨干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开发项目;或组织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开发项目1项;或组织完成市、地级科研重点项目或开发项目2项;或独立完成重点科研项目或开发项目2项
3.参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论证和决策。
4.能指导研究生进行具体研究,具有培养中、初级科研人员的能力。
(四)工作业绩和成果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以后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l.科研成果被开发利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被列入国家级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开发利用;
(2)被作为省、部级重点项目开发利用;
(3)被作为市、地级攻关成果开发利用或被列入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2. 作为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获下列成果奖之一者: 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其它相当奖励项目二等奖以上;
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其它相当奖励项目三等奖以上;
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其它相当奖励项目一等奖。
(五)论文和著作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以后,在论著上有一定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过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学术专著5万字以上,在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2.出版过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译著5万字以上,对学科研究有一定指导意义。
3.在国家或省级有较大影响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2篇以上)。
(六)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按省人事厅有关政策执行。
(七) 破格晋升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晋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资格:
1.主持参与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或者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者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1名。其它奖励项目参照以上奖项确定。
3.在国家或有较大影响的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1部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助理研究员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一)学历、资历
1.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2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
1.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提出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独立见解;能熟练地掌握必要的专业资料,并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分析和概括,提出有一定研究价值的观点和方法;能独立选题和进行研究与实验工作,并能熟练地撰写研究报告和成果报告。
2.能够熟练掌握实验仪器和研究工具。
(三)工作经历和能力
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能承担科研项目中某一方面的试验与研究,或能独立完成技术开发和科技推广任务。
(四)工作业绩和成果
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以来,在成果研究和科技开发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市地级以上奖励或经鉴定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
2.在科技开发或技术推广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论文和著作
对本学科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以来,参加撰写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著、译著或论文、报告、科技读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与出版的专著或译著2万字以上。
2.参与出版过具有应用价值的科技读物3万字以上。
3.在学术或技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报告、译文2篇以上。
(六)计算机要求
按规定参加省里统一考试合格。
(七)破格晋升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在达到正常晋升条件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助理研究员资格:
1.在正式批准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过2篇以上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正式出版由本人撰写或翻译的专业技术专著或译著2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或市、地级二等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4.直接主持完成省、市级中型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经鉴定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
四、其他事项
(一)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标准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具备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参加评审的,主要以近5年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为评审依据。
(三)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
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论文对待。获奖证书应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四)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可视为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现行政策掌握。
(五)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取得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六)本评审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审相关条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评审标准由省科技厅和人事厅负责解释。
http://www.lninfo.gov.cn/uploadfile/2015/0615/20150615100844626.doc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15.06.2015 12:50
刘宁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教育厅
辽宁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中心在辽宁教育学院成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提醒广大考生认清官网宣传 警惕“虚假大学”
每年高考前后,教育厅
辽宁省启动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8月7日,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育厅